对于印发《日照市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06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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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人社发〔2019〕8号
各区县委(工委)组织部,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工业和信息化局、财政局、总工会,日照高新区、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、工业和信息化局、财政局、总工会,市直和国家、省属驻日照各部门(单位),各行业、公司:
为深入实施“人才兴市”战略,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促进产业转型升级,助推新旧动能转换,根据《对于印发〈山东省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〉的通知》(鲁劳社〔2002〕33号)《对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》(鲁人社发〔2016〕22号)和《对于实施“日照英才”工程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》(日发〔2018〕36号)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对《日照市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》进行修改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
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日照市财政局
日照市总工会
2019年6月17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(联系单位: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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